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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
来源:桂民投 | 作者:桂民投 | 发布时间: 2022-08-26 | 53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7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强调要努力把平陆运河打造成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的一流工程和优质工程

会议指出,平陆运河是全区各族人民期盼多年的重大战略工程,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关键枢纽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是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为推动平陆运河工程开工和高质量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

会议强调,自治区相关方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历史、对壮乡人民、对工程负责到底的使命感推进项目建设,用现代理念建设现代运河工程,打造一流工程、安全工程、绿色工程、民生工程、智慧工程,助力打通我区开放发展“任督二脉”。要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以这次决议通过为契机,以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平陆运河如期开工建设,为稳住经济大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