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方案》重点包括:
1.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合理控制老城区开发强度,推动新城新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建立地下空间开发与运营管理机制,推行分层开发和立体开发。推动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相协调。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2.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3.完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引导都市圈产业从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合理分工、链式配套,推动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合作共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4.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5.房住不炒不变。《方案》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